发布时间:2024-12-10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曹书记,之前我没意识到这个事有什么问题,你们跟我说完我也想了很久,确实是要按照规矩办事。”日前,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工程老板詹某将多领取的工程款1.22万元如数退还给了村里,如释重负地说。
今年6月,太湖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镇铁林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在将该村工程项目和往来账目进行核对时,发现该村存在2021年村部饮水工程未按施工工艺施工、2022年文化长廊项目地面施工不到位、2023年道路水毁项目施工工艺不符合设计要求等问题,这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经过甄别、核查,巡察“回头看”结束后,巡察组将上述3个问题向铁林村党总支进行了反馈,要求落实整改。
收到问题反馈后,该镇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镇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铁林村党总支承担巡察整改直接责任,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整改过程中,该镇纪委督促铁林村党总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村部饮水工程、文化长廊项目和道路水毁项目进行重新审计,对施工不到位、工艺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核减,经审计,施工方詹某须退还多领取的工程款1.22万元。“此次超付工程款问题,暴露了我们对工程项目的管理缺位,给村集体造成了损失,作为分管负责人,我自愿接受组织的追责问责。”铁林村相关负责人说。
目前,该镇纪委已对超付工程款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未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责任问题进行了追责问责。
近年来,太湖县持续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管体系,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具体抓落实的巡察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全程跟进监督,聚焦“事要解决”“责任要厘清”“要举一反三”“要建章立制”四维目标,提升整改质效。十六届县委巡察启动以来,巡察反馈问题4030个,已整改完成1993个,整改中追责问责1603人,建章立制997项,着力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推深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