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3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工商联开展了巡察。近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工商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工商联党组书记童元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菁菁指出,县工商联结合太湖县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商协会组织建设,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落实有欠缺;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工作作风不严实;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张菁菁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切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三要持之以恒推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县委相关规定。四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童元平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对我们坚定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理清工作思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抓好工作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俊及相关同志,县工商联全体职工及任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县工商联(总商会)不驻会副主席、副会长、常委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