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0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2月25日至3月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征收中心开展了巡察。2019年5月22日,巡察组向县征收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一)及时研究部署,强化组织领导
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征收中心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及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督导组,并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
(二)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
中心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征收中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三)推动整改落实,注重长效机制
中心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逐项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的每个问题一条一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在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着眼建章立制,研究出台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长效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我单位的2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提醒谈话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7800元,建立制度3个,完善制度4个,另外建议县委、县政府完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1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再次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并严格执行《县征收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党组中心组多次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姚增科同志、李锦斌同志讲话和批示精神;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新增为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后,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和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姚增科同志、李锦斌同志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扫黑除恶相关工作,重新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和《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县征收中心整改台账》,建立了线索摸排工作周调度机制,并在全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域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三是党组把机关党建、意识形态、统战工作等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部署安排,讨论通过了《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了网络舆情应对责任人,以及统战工作责任人。
(3)针对“安置房建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对拆迁安置房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成立了县城规划区安置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成立网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应对的业务工作。并对网络舆情及时做出了回复。
(4)针对“履行信访维稳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一是对近三年信访件进行梳理,建立信访件处理情况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落实了处理措施;二是成立了信访保障领导小组,信访维稳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三是从源头上加强对征收实施单位的管理,和房屋征收实施中标单位签订了《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信访维稳责任书》,完善了制约措施。
2.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
(5)针对“重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一是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纳入了新修订的《县征收中心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需通过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对广播电视宣传费支付情况进行了核查;三是要求棚改办要规范购买广播电视宣传服务行为,结合宣传频次和工作质量支付费用。
(6)针对“对中介服务机构考评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未按评估公司、测绘公司成果错误率扣减服务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修订了《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完善细化了考评考核的具体要求,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必须确保服务质量,保证准确率,服务费按规定标准调整结算;三是将在今年的购买中介服务中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太湖县土地房屋征收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
(7)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政策知识不深入”的问题。一是要求各党组成员专题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发展理念、县委“1142”工作安排、扶贫“十大工程”、党纪处分种类和“三会一课”制度等内容进行自学补课,并组织了测试;二是党组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党规党纪、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列入了党组中心组、党支部的年度学习计划。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力。
(8)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学习、宣传、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争创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二是支部书记上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专题党课,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厘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三是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明确了一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
(9)针对“网络舆情监管处置不力”的问题。我中心成立了网络舆情应对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应对的业务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理好网络舆情、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管控。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10)针对“落实组织生活会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支委班子对前期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二是对照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制定了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规范流程;三是结合支部换届,对新一届支部委员进行业务培训,让每位支委成员都熟悉流程。
(11)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支部对成立以来民主评议党员资料及程序进行一次回头看;三是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规范流程;四是做好评议过程全程纪实工作,完善有关资料。
(1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按程序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调整,由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二是采用规范会议记录本做会议记录。
6.执行人事制度不严格。
(13)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县“三定方案”职数配备干部,中心党组及时免去了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职务;二是相关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检查。
(14)针对“研究人事问题未执行回避制度”的问题。一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回避制度;二是相关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检查。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15)针对“不规范列支公务接待费”的问题。一是建议县政府出台改革征收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修改《县征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三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16)针对“变相发放职工福利”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核实了情况,全部清退了单位代缴的家庭数字电视费;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财务人员在发放津补贴要提供文件依据,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没有明确依据的,一律不得发放,层层把好审核关、审批关、监督关。
8.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1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真抓实干的作风建设的论述,在单位内部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自查工作,并征求了部分征收实施单位对我单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二是制定和健全《县征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三是经核查后,针对班子成员不同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部分内容雷同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党组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检查。今后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四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原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18)针对“信访工作办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由法规股工作人员对近三年信访件进行梳理,建立信访件处理情况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落实了处理措施;二是成立了信访保障领导小组,信访维稳工作职责落实到人。
(19)针对“文明创建年度考核资料造假”的问题。一是由分管领导对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党组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9.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
(20)针对“纪律处分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中心组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规定》(皖纪发[2017]1号文件);二是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检查;三是对单位干部职工处分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21)针对“日常管理较为松散”的问题。一是修改《县征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的规定》;二是实行指纹打卡考勤,定期通报;三是分管领导对迟到早退、工作时间用早餐的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在职工会上通报。
10.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22)针对“2017年12月超范围支付应由赤百公路改造项目承担的拆迁补偿款307362元”的问题。一是向晋熙镇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核查支付罗西林户拆迁补偿款相关事宜的函》,查明了上述超范围支付的原因;二是提请县政府出台改革征收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征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制度。
(2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棚改宣传、档案整理相关费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研究制定了《规范财务报销、审批行为的操作细则》,明确了报销范围、报销流程、审批权限等内容;三是分管领导对棚改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1.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24)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3月份以来,凡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及时邀请了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
(25)针对“‘一岗双责’执行不力”的问题。一是修改《县征收中心党组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的对象、谈心谈话的类型和谈心谈话的形式,规定了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的原则和谈心谈话的要求;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每半年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2.防控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26)针对“返租房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学习了《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二是制定出台了《棚改征收返租房管理制度》,明确了返租房租赁程序、租金标准和期限、托管费用计算标准,规范租金监督管理;规定了物业公司建立房屋租赁管理档案内容。对收取的租金,由物业公司向承租户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票据,资金一律直接上缴至征收中心银行账户,我中心集中足额上缴县非税收入结算账户。
(27)针对“征收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档案管理制度;二是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类征收档案收集、管理人员,落实了责任;三是聘请专业的档案整理公司7月份开始对征收档案进行收集、归类,确保一户一档资料完整。
(28)针对“制度制定不严谨”的问题。一是修改《县征收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机关日常管理的规定》,严格参照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执行标准结算公务用车费用;二是由法规股牵头,对过去已制定的制度进行逐一审查,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与县委县政府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的,一律修改,已对党组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内部管理规定、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下一步,征收中心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
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在这次巡察整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确保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不断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单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努力为“三个太湖”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56-4165989;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30号;邮编:246400;邮箱:thxzsb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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