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1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1日至9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党委及所辖1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2年11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推进落实,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镇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王西平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査小晶同志和党委副书记吴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镇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推进,进一步统一全镇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镇党委逐条讨论,剖析根源、明确措施,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坚持镇村同责,对镇党委和11个村(居)党组织反馈意见中具体问题均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检验,党委书记王西平同志在党委会议上听取工作汇报,布置当前工作时,都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布置,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整改期间,共修订完善或新制定规章制度11项,进一步扎牢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
一是2022年10月16日,认真组织全镇各级党员、干部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2022年11月30日,精心组织县委宣讲团到弥陀镇开展专题宣讲报告会;各村(居)认真组织党员群众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1月22日,镇宣传委员在机关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制作宣传展板等广告牌10处;开展艺术化宣讲2次;2022年12月23日举办弥陀镇第二届“礼赞二十大清风廉韵”书画展;征订党的二十大文件及辅导读物1428份,全体党员人手一份;在政府微信公众号刊发弥陀镇青年干部学习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心得体会2期。二是根据《弥陀镇党委理论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月集中学习安排,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22次,并制定了2023年党委中心理论组理论学习计划,共12个专题。目前已开展专题集中学习2次。三是修订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在2022年11月19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研讨,党委书记王西平等7名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谈心得体会。2022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在2月9日、6月30日、8月11日、11月19日开展4次集中交流研讨。四是2022年12月21日组织全体中心组成员开展理论测试。2023年度按照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按时组织学习测试。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2022年8月2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史学习作为第3个专题学习内容,按计划安排学习教育,各班子成员继续研读“四史”,强化个人自学,坚持读原著悟原理。二是明确2023年度每季度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专题研究会议。2023年2月1日召开第一季度会议,党建办、办公室联合成立督察小组,建立基层党支部问题台账,发现各村问题共计5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效,督促整改。三是根据班子成员调整及时完善各村党建指导员制度,加强对各村(居)指导,每月深入村组,与村“两委”密切联系,建立“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每季度实行问题“清零行动”。目前已登记问题共计20条,均已整改完毕。
2.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不够有力
(3)针对“四个不摘”要求落实不严,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0次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论述。2022年12月28日党委理论中心组第22次会议集中学习《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而努力奋斗——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看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战略部署》。二是帮扶联系人结合第二轮大排查全面走访脱贫户2196户6185人、监测户115户426人,排查问题109个,已全部整改。三是对存在返贫风险的制定针对性措施,落实20名高中生、16名新入学大学生上期所奖学金共计62000元、对12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落实县邮政社会帮扶共计7000元并制定一户一方案。四是2023年2月2日召开会议,对11个村(社区)书记、振兴专干开展集体谈话,并于1月9日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中专题学习《太湖县26.8兆瓦联村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五是2022年11月21日镇党委对界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2022年12月12日镇党委对长林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4)针对指导谋划有欠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为薄弱问题。
一是2023年2月出台了《弥陀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方案》。二是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设弥陀镇农副产品(生条豆粑)加工厂,联合新起点矿业抱团发展集体经济。三是对现有产业进行巩固提升,已完成真君村补栽油茶3000株、茶叶50亩,田家村300亩油茶基地除草、茶叶加工厂400平方米无尘车间改造,圣迹村茶叶基地补肥71.2亩等,长林村茶叶加工厂添置设备、补栽油茶4000株,油茶基地除草200亩。四是2023年1月16日组织各村(居)到北中镇花冲村、百里镇南斗村学习先进经验。
(5)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短板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弥陀镇人居环境整治及“三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集镇区11个包保网格,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周安排队员对街道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行为进行常态化管理,拆除清理占道经营27家、乱搭乱建拆除油布雨棚15处、无功能建筑2处、规范车辆乱停乱放现象63起。二是制定人居环境及美丽乡村中心村、自然村长效管护考核文件,每月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对玉和田公司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至县主管部门,集镇区配置垃圾桶300个,各村居在春节前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三是制定并上报2023年度农村改厕工作计划,11月份以来集中整治村组干道沿线旱厕21个。四是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别于2月2日、2月6日完成对界岭皂树李茂贵和李永能污水外排整改,2023年2月7日完成真君村中行组养殖户詹伟排污问题整改。白洋村、铁林村组织保洁员、生态护林员、党员对中心村人居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田家村对中心村、自然村范围内的公厕、健身设施等进行维修,长林村在半街片召开乡村振兴夜校,集中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政策,集中整治长林村环境卫生5次。五是修订完善《弥陀镇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绩效考核办法》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管护资金。
3.贯彻安全发展理念不够坚决
(6)针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完善根据镇党政班子成员调整包保合作社责任机制,12名班子成员均包保一个合作社。二是班子会议定期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宜,组织包保单位成员每季度走访,核查财务平衡表,2022年年底审计12家合作社均达到“双降10%”目标。三是通达、鑫业等6家合作社均制定逾期投放金回收计划。
(7)针对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2023年1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同学习《太湖县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制定了《弥陀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2年11月以来,开展1次自建房经营性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未发现安全隐患。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计划,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全镇105家烟花爆竹经营点安全生产以及消防安全进行了全覆盖检查。三是2022年12月1日对界岭村茶厂附近农户下达关停整改通知书,要求关停无证生产酒精作业;2023年2月6日对界岭村关停作坊组织“回头看”,检查中该厂已关门停产,生产产品全部已清理。
(8)针对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我镇于2022年12月4日和2022年12月20日召开联席会,分析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和新政策,按照“乙类乙管”方案,切实抓好农村防控、重点机构防控、分类救治等重点工作。二是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工作,已于2022年12月底对各村(居)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考核评分。三是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立弥陀镇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领导小组。在2022年12月底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共发放退烧药14979颗;大力推进疫苗接种工作,2022年12月21日到2023年2月1日我镇加强针接种工作位于全县第三。
4.惠农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管不到位
(9)针对低保、灾民救助等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
一是根据《关于在全镇范围开展低保全面清查实行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我镇于2022年7月至12月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67人,其中城镇低保9人,农村低保58人。二是结合我镇工作实际,2023年2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动态管理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畅通民政、殡仪馆等部门信息沟通渠道。三是长林村、铁林村已经收回违规发放的冬春救灾资金12000元;2022年12月7日镇党委对时任铁林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2022年12月12日镇党委对时任长林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5.“双招双引”工作推进不快
(10)针对协调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户较慢问题。
一是分别在2022年12月28日、2023年2月1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太湖县招商引资政策导则》《关于进一步推进高质量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全力开展企业服务走访活动,2022年度全镇共完成企业走访70余次(含县领导与各县部门到弥陀镇走访企业次数),重点企业走访20余次,“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中企业提出的35个问题均已办结。组织技能培训、科技讲座4次,分发各类政策材料100余本,积极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与太湖县林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疫情与市场环境不景气等多方面影响,企业暂无继续投资意愿,并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四是2023年2月修订完善《弥陀镇服务开发区企业招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招工工作奖励办法。将2023年度县政府下达的82个招工任务,科学分解到11个村(居),并将完成情况纳入村级绩效考核。积极开展招工应聘公益活动,截至2月8日,已集中组织3批次共216名群众赴开发区参观应聘,达成初步意向84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6.“一改两为”工作要求落实有差距
(11)针对镇村干部联系群众不够紧密问题。
一是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收集社情民意80条、排查矛盾纠纷8条,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矛盾纠纷全部化解。二是2023年1月底白洋、河口均已解决群众反映的涵管堵塞、自来水管道损坏等问题。三是巡察期间,群众来信来访的60封信访件于2月8日前全部办结。
7.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资产管理不规范
(12)针对村级债务管控不力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4日弥陀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12月7日修订完善了《弥陀镇村级债务管控办法》。三是2022年11月21日,镇党委对界岭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13)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镇理财小组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和2022年12月22日就《弥陀镇人民政府内控管理制度》《弥陀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弥陀镇机关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2次集体学习。二是2023年1月10日在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学习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是成立镇级财务自查小组,于2022年12月5日开展镇级财务自查共发现问题3个,均已整改完毕。四是镇党委对弥陀村、铁林村、向阳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4)针对村级“零招待”制度执行情况缺乏监管问题。
一是2023年1月9日开展村级“零招待”暨村务监督业务培训会,组织村干部对村级“零招待”制度进行专题学习,要求村级报账员落实季度报账工作机制。巡察以来,11个村(居)村级工作餐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报账。二是2022年12月30日修订完善了《弥陀镇村级零招待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督促各村(居)执行零招待管理有关规定。三是镇党委对弥陀村、白洋村、圣迹村、向阳社区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5)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而不实”问题。
一是2023年1月10日在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学习了《弥陀镇村级资产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12月7日完善了《弥陀镇村级资产管理办法》。三是严格落实《弥陀镇村级资产管理办法》,于2月2日组织11个村(居)核查固定资产。经核查,11个村(居)固定资产共1469项,金额合计26577.46万元(其中核增固定资产20项,共计243.23万元;核减资产16项,共计5.72万元),均已完成造册登记。
8.日常监管缺失,村级合作社运行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16)针对日常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26日出台《弥陀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2023年2月3日,听取第三方会计人员对各村合作社运行情况汇报,2月7日聘请第三方对各村(居)合作社进行审计。二是2023年1月9日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全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弥陀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三是2022年11月15日镇党委对11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谈话。
(17)针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2023年1月9日,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培训班上对村级合作社管理制度进行学习。二是安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2月7日收回向王绪群出借的绿城农业专业合作社资金2万元、铁林村下发催款告知书、界岭村于2022年12月23日将合作社资金168538元全部上缴至财政专户。三是2022年11月乡村组织振兴工作站、财政、农业等部门对真君、白洋、长林、河口、弥陀等村原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财务核查,提出问题10个,整改10个。四是镇党委对安乐村、河口村、白洋村、铁林村、真君村时任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18)针对产业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一是于2023年1月10日就项目资金拨付方面对村级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加深了村干部关于项目管理的了解。二是镇党委对田家村、河口村、长林村时任负责人警示谈话。
(19)针对资产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全镇11村居在2月1前均完善合作社经营资产台账。二是白洋村于2022年11月10日下发催款通知单,安乐村于2月2日下发催款通知单,两个村均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三是2023年2月2日、2022年11月10日田家村、铁林村分别向太湖县三尖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兴合作社下发催款通知单并和法律顾问取得联系。四是各村居利用联村光伏等资金对现有产业进行巩固提升,真君村补栽油茶3000株、茶叶50亩,田家村300亩油茶基地除草、茶叶加工厂400平方米无尘车间改造,圣迹村茶叶基地补肥71.2亩等,长林村茶叶加工厂添置设备、补栽油茶4000株,油茶基地除草200亩。
9.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漏洞
(20)针对工程项目“未招先定”“明招暗定”问题。
一是2023年1月9日,结合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镇村干部学习县政府关于工程项目管理各项规章文件,强化程序意识和法纪意识。二是镇党委对界岭村、圣迹村时任主要负责人警示谈话。三是巡察以来,镇政府切实加强对项目管理,交通、美丽乡村中心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项目均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规定实行招标制。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杜绝超设计范围建设施工,各项目均严格要求项目监理做好监理日志。
(21)针对合同制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在2023年1月9日第三次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全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管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合同制定时邀请镇法律服务所人员对合同内容进行审定把关。三是镇党委对田家村、河口村时任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22)针对工程变更未审批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4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学习了《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是2022年12月修订完善《弥陀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是镇党委对弥陀村、铁林村时任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23)针对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20日镇公路站对正在建设中的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压实责任。二是镇公路站2022年11月28日邀请安徽宇丰土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长林村宗场河堤、圣迹村泉水路、弥陀村朱河路实地查看并提出解决方案,长林村、圣迹村、弥陀村分别对宗场河堤、泉水路、朱河路,部分地段出现返砂现象完成了整改。三是2022年11月份安乐村组织排查当家塘塘坝坍塌情况,2023年1月份利用村级光伏收益资金对徐岭组当家塘邻路邻溪塘坝、郝屋塘坝、河榜塘坝进行修复。四是田家村在2022年年底对同心二堰完成修缮。五是开展全面调查核实,镇党委对安乐村、田家村、弥陀村、圣迹村、长林村时任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
(24)针对聘请审计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1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2次学习会议,学习了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二是在2023年1月9日举行的“第三次村级事务培训班”上,全镇村两委干部集中学习了《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工程项目审计文件。三是截止2023年1月,对审计审减率在1%以下的项目,责令相关单位出具了具体说明。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党委统筹协调有欠缺,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5)针对部分重点工作研究部署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0日班子会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2022年12月28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2次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共太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的通知》。二是2022年10月解决了长林、圣迹、铁林等村饮水突出问题,并开展常态化人饮项目后期巡查管护,对全镇11个村(居)进行定期巡查。三是结合镇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完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将护林员督查日志作为护林员的考核依据,加强火源管理。
(26)针对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2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1次学习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23年1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二是弥陀镇于2022年8月5日同步修订和出台了《弥陀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弥字[2022]67号),界定了必须提交党委会审议的问题和其他相关事项,规范了党委议事决策,从文件方面确保了党委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11.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27)针对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不严问题。
一是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18日党委会上,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二是2023年1月10日研究制定弥陀镇主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11月8日以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围绕“三资”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廉政风险点定期开展走访研判4次。三是2022年11月23日至25日,党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各村居主要负责人开展一对一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28)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20次学习会,传达学习《关于两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2022年11月22日对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2023年1月17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学习会议,学习《太湖县警示教育读本》;2023年2月6日机关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二是每月定期发放“主题党日”提示单,要求各村(居)按照文件执行;要求各村(居)以“党规党纪学习”为专题上一堂微党课,截至目前,各村(居)共计开展11次“党规党纪学习”专题党课,深化了党规党纪学习深度,拓展了党规党纪学习广度。三是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组织全镇党员签订不酒驾醉驾和拒绝黄赌毒承诺书。
(29)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2年纪委工作例会,镇纪委组织纪委委员和村级纪检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二是围绕资金、项目、民生、制度执行等重点领域,2023年1月5日研究制定日常督查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制定以来开展资金、项目、民生、制度执行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4次。三是2022年8月11号镇党委对真君村虚报面积骗取退宅还耕补助问题进行立案,2022年11月23日镇党委对弥陀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12.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严,抓组织建设力度不够
(30)针对村级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
一是2023年1月8日,在弥陀镇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组织村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按县委组织部要求,周密部署2022年度村干部考核工作,通过测评、谈话等方式对换届以来村“两委”履职情况进行深入研判。三是2022年11月23日镇党委对弥陀村“两委”进行集体谈话。四是责令铁林村2名村干部辞职,并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了1名党总支委员。2022年12月20日,通过投票选举方式补选了2名村委委员。五是2022年11月22日,对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2023年2月6日机关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六是2022年12月,各村(社区)按照要求全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各村(社区)两委开展互相批评,对日常工作进行了总结和自我批评,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村居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31)针对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不足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30日,结合弥陀镇第四季度组织工作例会,组织各村组织委员(组织业务人员)集中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试行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的通知》。二是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6月13日、10月27日、11月30日召开了四次组织工作例会。2022年9月镇党建办入村开展半年组织工作考核工作,通报考核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全镇11个村(社区)上半年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并参考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居进行了打分,将半年考核结果作为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三是2023年1月9日,结合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对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的规范流程和规定动作进行了集中培训。四是建立了弥陀镇流动党员台账,对全镇共计337名流动党员建册管理,各村建立了流动党员台账和微信群,通过微信群召开流动党员视频会议,下发每月学习任务,转发“主题党日”提示单,将流动党员纳入规范学习管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1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意识不强,村务公开力度不够
(32)针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执行情况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2022年9月弥陀镇党建办工作人员进村开展半年组织工作考核工作,对“四议两公开”工作进行了核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共计发现3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已将“四议两公开”纳入2022年度村级绩效考核;2023年度继续将“四议两公开”纳入村级绩效考核。三是2023年1月8日,在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上对“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培训,并要求各村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均要实行“四议两公开”。
(33)针对村务监督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2023年1月5日,出台《弥陀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二是2023年1月9日结合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开展村级“零招待”暨村务监督工作专题培训,有针对性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三是2022年12月10日,完善弥陀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2023年1月10日,对11个村(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村级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
14.干部人事工作不够扎实
(34)针对学习贯彻选人用人法律法规不够,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1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9次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2年11月严格按程序在河口和真君两村补选两名后备干部。根据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所有后备干部进行年度考核。
15.个别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常态、长效不够
(35)针对十五届县委巡察指出“对农村建房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仍有发生。
一是进一步完善弥陀镇城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和宅基地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二是2022年11月份以来共召开宅基地审批联席会1次,开展巡查3次,发现问题1处,整改问题1处。三是2022年1月9日结合第三期村级事务管理专题培训班集中学习农民建房管理有关规定。四是成立弥陀镇农民建房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目前已完成2019年以来农民违法建房农村宅基地违法图斑整改。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转变工作作风的过程,成为推动弥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4361103;邮政编号:246480;电子邮箱:ahu_h1996@163.com。
中共弥陀镇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