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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北中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1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北中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11月1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北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全局工作。北中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问题全盘接受、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北中镇党委于2023年11月30日制定出台《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北中镇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北中镇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带领全体班子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共制定出139项整改措施,制定出问题责任清单,压实细化整改责任。北中镇党委自2023年11月29日开始,坚持一周一会商、半月一调度,全面推进巡察整改。

二是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肩负起巡察整改责任。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一体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先后召开15次专题整改工作会议,研究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办重点难点问题。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主动抓、聚力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三是统筹兼顾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长效机制,努力做到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边巩固,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果上升为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务实管用、源头防范、巩固成效的制度体系。将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使巡察整改工作有的放矢,真正起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目的。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2023年11月份以来,共16次党委会、班子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并及时完善好会议记录。三是2023年12月13日,组织办公室、党建办工作人员开展办文办会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相关业务。

(2)全面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一是2023年12月13日,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完成理论学习测试,巩固学习成果。二是2024年1月16日,镇党委研究出台《北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定》,并于2024年4月25日,制定《北中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分别于2023年8月、9月、10月、11月开展“对标沪苏浙 安庆见行动 太湖有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于2024年1月、2月、3月、4月组织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共6次。四是2024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次,1月份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2023年8月18日,组织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2023年12月14日,制定印发《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管理的通知》,明确目标任务。三是2023年12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材料未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深度反思与剖析,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是2023年12月22日,制定《北中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暨文明创建工作绩效督导细则》,2023年12月28日完成2023年度各村宣传思想文化考核。五是2024年3月15日,组织各村宣传委员在镇政府开展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农家书屋等阵地建设与使用相关业务培训。六是2024年4月23日至25日,开展2024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现场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农家书屋工作。

3.树牢生态环保意识。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二是2023年9月以来,镇环保办每月定期对北中镇水库及畜禽规模养殖企业进行现场巡查,并于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工作。三是2023年9月12日,浮坵村组织人员对三岭水库水面死鱼进行清理,并于12月25日对河道内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四是2023年12月28日,江河村召开会议部署百旺水库水面垃圾整治工作,并于当日完成水面垃圾清理工作。五是2023年12月14日,吴俊村组织人员完成水面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工作,村委会持续定期开展吴俊水库水面垃圾清理工作,并细化负责人。六是吴俊村村委会已与相关公司商定,于2024年3月30日将拌料场的设备全部拆除。七是2024年4月25日,三村村组织人员对村民违规占地问题进行复绿整改,镇林业站对其完成整改验收。

4.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一是2023年10月24日,资规所召开所务会议,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2022年“旱改水”任务完成率较低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并制定相应措施。二是2023年12月7日,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北中镇耕地保护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推进会,落实要求、明确责任。三是2023年度北中镇新增耕地项目县级下发任务数50亩,现已完成64.122亩。四是2023年11月16日北中镇政府调整北中耕地占补平衡领导小组。2024年1月16日,资规所召开所务会议,调整分工。五是2024年3月15日,出台《北中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建设的通知》。

5.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人居环境治理效果显著。一是2023年10月20日,开展北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北中”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北中镇集镇区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开展环境整治行动,宣传贯彻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三是选优配齐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四是制定《北中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办法》,每月不定期抽查村开展督查考核。五是2023年11月15日,完成集镇区主干道电线杆整治项目,共拆除10根废旧电线杆;2024年3月1日,完成集镇区违建物整治项目,共拆除8户门前棚、遮阳网等违建物。六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班子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七是2024年3月12日,印发《北中镇和美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绩效考核办法》,并定期对各村长效管护情况开展考核评分。

(2)有力统筹谋划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是2024年3月2日,出台《北中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二是积极盘活闲置资产,探索“村企合作+村村抱团”的发展模式,目前三村村厂房和安徽海源磁电材料有限公司合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2023年8月,针对元畈、玉珠、马嘶等村制定集体经济“一村一策”实施方案,元畈村依托田园综合体项目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四是吕河村厂房出租兴办电商产业园,2023年11月正式开业,充分发挥了电商效应,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增长。五是2023年度,玉珠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至21.43万元;元畈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长至20.48万元。六是浮坵、桐山、元畈等村均对茶叶基地、油茶基地等产业加大管护力度,签订长效管护合同,组织人员定期清除杂草。七是玉珠村主导产业为工业经济,已成立公司并与申禾智能签订意向协议,2024年申报县级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50万元投资购买智能化生产线。元畈村主导产业为农业,新建茶叶加工厂于2024年4月6日开始运营,香菇基地持续维持正常运营。

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意识强。一是2023年12月12日,商会互助部已完成关停清算审计。二是2024年4月25日,调整北中镇整顿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行为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并制定干部联系资金互助合作社名单。三是2024年4月25日,农业农村中心联合财政所组织相关企业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学习。四是制定“一社一策”工作方案、处理办法。五是严格落实“三降”目标,中心联合财政所每月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风险排查。      

7.统筹谋划重点工程建设。一是2023年6月23日前增加了菜市场出入口指示牌,完成部分地面硬化。自2023年11月开始,拆除镇区10户占道棚栏。二是目前已经完成5户入驻,同时发放消费券,引流入市。三是马嘶村2023年7月14日完成林地报批手续,2023年10月华光路项目完成建设任务。四是提倡镇直单位入市购菜,财政所、资规所、养老服务中心等单位积极入市购菜。

8.严格执行惠民利民政策

(1)认真宣传贯彻各项政策。一是2023年9月19日,北中镇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村加大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二是2023年9月21日,北中镇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部署会。次日,通过“茶香北中”微信公众号向全镇居民宣传动员,各村通过入户发宣传单让群众知晓医保政策。三是2023年9月对指出的42名高龄人员及时补发津贴。四是2023年12月26日,镇医保办通过入村督导和排名通报推进等工作机制,2023年我镇医保工作排名上升至第十名。

(2)及时动态调整低保。一是2023年4月28日,追缴望天村某户欠款。二是加强低保家庭的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及时掌握低保家庭的人口、收支、财产等变化情况,并作出增发、减发、停发等动态调整。三是2024年1月10日、3月15日,北中镇召开民政业务培训工作会,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学习低保新政策。四是2024年3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规范人口自然增减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9.党管保密、档案政治责任履行到位

(1)强化保密工作意识。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二是2023年12月28日,办公室组织修订北中镇机关保密制度,将借阅涉密文件及时提醒班子成员并已收回归档。三是已建立涉密人员保密审查台账、涉密载体清退登记台账。四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全镇保密业务培训。

(2)规范档案整理。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2024年3月1日,班子会研究完善《北中镇档案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全镇档案业务培训。四是2024年5月7日,召开党委会,制定满10年档案移交方案。五是2024年3月,分管领导带队到各村开展档案管理督导工作,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整改。

10.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并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专题汇报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三是2023年12月22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到花冲村调研乡村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情况;2023年12月23日,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到元畈村调研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资”管理等情况;2023年12月26日,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到望天村调研望天自来水厂项目建设情况。四是2024年4月份,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五是2024年3月13日,召开党委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六是2024年4月23日,镇党委书记在党委会上对“三资”管理、项目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领域开展廉政风险分析。

(2)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是2023年12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2024年3月13日,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并对18个村开展党风廉政考核。四是2024年3月15日,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一是2023年9月19日,召开北中镇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10月7日对北中镇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二是2023年12月13日,召开党委会,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3年12月2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4年1月9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三是2023年11月份以来,北中镇开展酒驾醉驾、赌博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全镇党员干部签署拒绝酒驾醉驾、不参与赌博、不信教承诺书;各村党支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步规范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四是北中镇纪委于2024年1月制定《北中镇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专题警示教育读本》。   

11.监督责任履行到位

(1)常态长效开展日常监督。一是2023年11月9日,印发《北中镇重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了北中镇督查工作组。于2023年12月初对“和美乡村”建设进行专项督导并于2023年12月19日形成专项报告;于2024年1月25日对全镇森林防火情况进行督导;于2024年4月20日对全镇防溺水工作开展督导。二是完成自办案件2件,同时开展以案示警。三是2024年以来,镇纪委工作人员参加县纪委监委年初综合知识培训及省纪委监委组织的“视频课堂”“年轻干部共享课”等培训活动共计8期。

(2)加强“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一是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镇纪委组成专班对全镇18个村“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开展督查指导,并通过线上抽查方式对各村录入情况进行抽查。二是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3日,镇纪委对全镇18个村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2024年以来,镇纪委对全镇“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数据进行通报7次。四是对县纪委监委2023年4月下发通报指出6个村信息录入方面11个问题,已于2023年12月21日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2.有效落实“一改两为”。一是2024年1月10日,北中镇民政办召开民政工作会,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2023年12月12日,北中镇民政办联合镇安全办、美丽办到玉珠老年公寓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对环境卫生进行整改。三是2024年1月20日,明珠村完成对为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玻璃的拆除。四是2024年3月1日,花冲村对为民服务大厅进行改造,已拆除一楼玻璃橱窗,设置集中办公区,方便群众办事。五是2024年3月花冲村完成对村部便民服务大厅的改造,新增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热水瓶、座椅等设施。六是2024年5月,明珠村完成对村部便民服务大厅的改造,新增饮水机、茶水柜、办事座椅、休息椅等设施。

13.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1)杜绝违规补助发放。一是2024年3月15日,召开北中镇村级财务管理培训会,共同学习《北中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二是2024年3月2日至3月4日,北中镇党委成立8个巡察整改督导小组,对18个村的财务管理整改工作进行巡查督导。三是对全镇存在的违规发放补助问题予以核查处理,将军村、江河村违规发放的补助均已退回。四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分别对5名责任人关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2)杜绝违规报销。一是严格追缴违规报销费。二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各村开展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培训。三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分别对4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严格机关内控管理。一是2024年1月10日,办公室组织学习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做到按章办事。二是2024年1月22日,在北中镇顺源加油站办理专用加油卡。三是2024年1月25日,对2019年以来日常加油由驾驶员个人在镇顺源加油站签字挂账问题逐一核实,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14.全面严格财务监管

(1)杜绝白条入账问题。一是2024年2月23日以来,对镇付殡改车费、文明创建拆违工作经费等白条入账问题逐一核实,并于2024年3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二是2024年3月1日,班子会讨论完善《北中镇机关管理制度》和《北中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四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对16个村共1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2024年5月14日至16日,各村补开发票22张、金额66万元,其他白条逐一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

(2)严格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一是2024年2月22日,办公室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3月1日,成立镇财务审批领导小组。三是2024年3月7日,追回全部多付资金,并上缴政府账户。四是经与县有关部门对接,2024年对江河村等6个村进行届中任期审计。五是2024年3月12日,对相关责任人关于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不严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各村对缺少的明细、合同等必要附件进行完善。

(3)严格履行资金直达程序。一是2024年2月22日,办公室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二是2024年2月23日以来,对镇发放招聘补助、献血营养补助、慰问金未逐人打卡发放等问题逐一核实,并于2024年3月1日出具情况说明。三是镇班子成员到村开展巡察整改督导,对各村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四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镇村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五是2024年3月15日,分别对9名责任人关于未履行资金直达程序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对明珠等10个村资金未直达进行逐一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

(4)及时清理往来账务。一是2023年10月18日,核实往来款项四笔共20万元,已完成调账核销。二是2024年2月23日以来,对镇政府往来账务和一般专项往来账务逐项核实,并于2024年3月1日出具相应情况说明。

15.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一是2024年2月22日,办公室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二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全镇开展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三是2024年4月24日,对镇政府符合条件的相关资产共166.7万元计入固定资产。四是2024年3月,对未严格履行固定资产采购审批程序等问题逐项核实,并出具情况说明。

16.严格控制工程项目领域廉洁风险。一是2024年1月1日,制定《北中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4月完善含项目入库至项目竣工验收整套流程资料要求。二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了《北中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对18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2024年4月,对48个应招未招项目开展逐项核实,于2024年4月25日出具情况说明。五是2024年4月,由京审公司对北中镇将军村美丽乡村、马嘶村高山路及梅术路、望天村胜利水库除险加固等四个项目进行重新审计。

17.严格监管村级资产资金。一是组织学习《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太湖县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北中镇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资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12月1日,组织召开浮坵村“两委”扩大会议,签订分期还款协议。三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培训会,提升相关业务人员合规管理资产资金的能力。四是2024年1月9日,制定印发《北中镇村级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管理水平。五是于2024年3月督促宝坪村依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宝坪村海螺小学校舍进行出租,并收取2022年度租金。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对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经调查核实,吴俊村于2022年3月4日与太湖县红旺林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续签了投资分红合同。于2024年1月31日,收回红旺林业公司分红尾欠款。七是对吕河、马嘶、吴俊等村违规举债建设工程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八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分别对5名责任人关于违规举债建设工程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8.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1)领导班子整体战斗力显著增强。一是2023年9月7日,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镇党委组织班子成员按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交流研讨,分别于2023年8月、9月、10月、11月开展“对标沪苏浙 安庆见行动 太湖有落实”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研讨。三是于2023年12月份召开北中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份召开北中镇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领导班子及个人存在问题,充分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持续加强班子建设,增强战斗力。四是2024年1月30日,召开2024年工作务虚会,进一步谋划好2024年工作。

(2)党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有力。一是2023年12月14日,组织专班到将军、桐山等村实地调研,做好村委补选的准备工作。二是2023年度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中,将“书记项目”作为重点考核内容。2024年2月,完成对2023年度村级党组织“书记项目”考核验收工作。2024年4月2日,将“书记项目”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内容。三是2024年3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2024年4月1日,完成桐山村村委会主任候选人选举工作。2024年4月2日,完成将军村、元畈村、宝坪村等村村委会补选工作。五是2024年4月19日,召开北中镇2024年度基层党建“书记项目(领办事项)”评审会。六是严格落实2023年基层党建“书记项目”,促成太湖县翔锋锂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落地投产,2家企业成功入规。

(3)基层党建工作扎实有效。一是2023年12月26日,党委会集中学习县委组织部组字〔2022〕50、51、52号文件精神。二是2023年12月27日,召开组织工作例会,并针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务公开等工作进行专题培训。三是2023年1月底,各党建指导员到村指导组织生活会召开,并督导日常工作。四是2023年12月28日,更新322名流动党员台账,并逐一明确指定联系人和包保人,加强流动党员的日常管理。五是2024年3月13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将沙河村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2024年3月20日,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沙河村党总支下设沙河党支部、马安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区域划分。六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对工企党支部书记、政法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七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镇开展相关党务业务培训。八是2023年11月以来,机关、镇直及各村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召开“三会一课”600余次、组织生活会46次。九是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优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集中学习15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重点领域督导18次,整改问题31个;常抓青年干部,开展“青年夜话”4次;优化党员队伍,定期开展党员轮训,发展党员18人,转正23人。

19.选人用人、评先评优机制健全

(1)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一是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26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3年12月20日,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镇班子、党委书记、分管领导针对此问题进行深刻对照检查。三是严格按照程序任免正股级干部人选。四是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扎实落实整改。

(2)严肃评先评优工作。一是评选2023年度县级优秀村干部时,提前征求纪委、派出所等部门意见。二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决定撤销马嘶村、鑫林源党支部两名党员的表彰。三是2024年2月26日,镇三干会表彰先进名单征求镇纪委、派出所等部门意见,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2人。

20.强化农村基层治理

(1)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一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集中学习了《关于在全县村级组织中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摘要)。二是2023年12月27日,组织工作例会集中学习《关于在全县村级组织中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摘要),并压实工作责任。三是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深入学习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四是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于2024年3月2日至3月4日到各村对“四议两公开”开展业务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现场及时整改。五是2024年3月以来,镇纪委分别对7名责任人关于“虚构会议、涂改时间、增补内容”等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2)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到位。一是2024年1月10日,召开北中镇2024年民政工作例会,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提升专项培训;2024年3月15日,举办北中镇村干部轮训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进行专项培训。二是2024年3月1日,召开班子会,修订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三是2024年3月1日,班子会讨论通过并出台《北中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四是对北中镇10个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配置进行优化。

21.严格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一是自2023年11月22日以来,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共10次,统筹推进整改落地。二是2023年12月13日,党委会专题学习了民主集中制、全面从严治党等相关内容。三是2023年12月13日,对办公室、党建办工作人员开展办文办会业务培训。四是2024年1月9日,修订完善《中共太湖县北中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北中镇“三重一大”实施办法》。五是2024年3月15日,镇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六是自2023年11月以来,共8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均逐一表态,并落实“末位表态制”。

2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一是2023年12月17日,桐山村召开“两委”会,确定合作社分红款催缴工作。二是2024年2月1日,莲花村召开“两委”会,对收入分配出台划分细则,对茶叶基地分红重新签订协议。三是2024年3月1日,班子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四是2024年3月7日,沙河村对分红问题出具情况说明。五是2023年开展两次项目核查,建立资产台账,处置3个因不可抗力损毁的项目。六是2024年3月15日,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举旗铸魂,深抓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挥党委的统筹指导作用,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岗双责”等主体责任,把理论武装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并筹划部署、统筹抓好落实。坚持普遍指导与具体帮带相结合,突出重点,区分层次,搞好分类指导,增强理论武装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夯基固本,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成果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提炼有效经验,在全镇进行推广。从制度、政策和执行等层面深化整改成果运用,确保整改成效落地生根。注重整改成果的宣传工作,加强整改成果信息公开、力度共享,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加强整改成果在各部门、各村、各单位的传导力度,推动全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共同提高整改工作的整体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巡察整改的信息收集和监督,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制定出相应的责任清单和考核标准,压实压细责任。加强宣传普及,拓宽群众反馈各种渠道,建立相关监督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反馈信息。健全青年干部激励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全镇干群主观能动性,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6-4380006;邮政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北中镇沙河街035号。

 

                                                                中共太湖县北中镇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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