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巡察工作
中共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住建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县委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责任分工、完成时限进行具体安排。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问题、深刻查摆剖析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研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研究通过并印发整改落实方案,围绕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全面落实整改举措,推动成果转化。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实行整改清单“销号”制度,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同时,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不断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纳入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自2024年3月20日起,局党组会议已开展会前学习17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召开县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分析研判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2.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3)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太湖县“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建设太湖县乡镇驻地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太湖县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长河干流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程。二是积极谋划城区断头路(如:学士路、龙山路、清风路)、老城区整体保护开发等建设项目。

(4)加快落实城市更新行动。一是着力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停车难、充电难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的要求。二是着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2024年度实施了税务宿舍区、广电宿舍两个老旧小区项目改造,目前县广电宿舍小区改造项目已基本完成,县税务宿舍小区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80%。

3.补齐促进建筑业发展短板

(5)加大协调推动企业入统力度,完成建筑业产值指标。一是积极与县统计局对接建筑企业入统事宜,2024年度县住建局已联合县统计局召开4次入统企业培训会。二是按季度动态对未入统企业进行摸排,对摸排达入统条件的企业及时安排入统,2024年一季度新增入统建筑企业5家,二季度新增入统建筑企业5家,三季度新增入统建筑企业6家,四季度计划新增入统企业4家。三是2024年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18.67亿元,同比增幅7.8%,同比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6)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一是对2021年、2022年开展的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存在不符合资质标准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通报;对太湖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太湖县土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仓储项目监理单位聘用其他企业人员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建立建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出台《太湖县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关键岗位人员到岗考勤通报,对通报不合格的单位纳入质量、安全重点检查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

(7)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一是大力发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和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积极推进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二是支持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

4.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

(8)增强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一是开展了在建在售楼盘、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专项检查行动,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均已责令整改到位。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文件,严格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预售资金拨付等事项监管。三是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联合太湖县金融监管支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太湖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的工作方案》。

(9)加强治理房产中介市场。一是严格执行《太湖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考评暂行规定》,对全县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排查摸底,并开展信用评价,县城区共85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全部参评,其中评价为不合格的23家已抄送县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二是加强指导,提高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2024年8月组织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工作培训暨座谈会,重点就房地产经纪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了培训。

5.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0)充分发挥物业管理牵头抓总作用。一是组织属地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到市住建局参加《安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政策宣贯会,联合邀请晋熙镇政府、省物业管理专家对物管小区业委会进行专题培训。二是牵头印发《太湖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方案》《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制度文件,通过制度建设压实属地政府、六大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三是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2024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检查等工作。

(11)严格执行物业考核管理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太湖县城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规定,发挥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指导属地政府开展业主委员会考评工作。二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作用,对业委会履职不力,到期未改选的及时向属地政府发工作提示函。三是严格落实《安庆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安庆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测评,并集中约谈18个C级物业企业负责人,对1家D级企业,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清退工作。

(12)提高物业管理成效。一是支持指导规模较大住宅小区申报“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并充分发挥皖美红色物业小区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严格落实皖美红色物业创建“四个一”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开展夜话物业活动21次,发现、梳理、解决小区矛盾17个,指导业委会化解矛盾纠纷15起。三是联合属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结合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六大”行动,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大排查、牛皮癣清零、“飞线”整治、住宅小区楼道乱堆杂物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小区居住环境。

6.严格保障房管理

(13)建立健全保障房管理机制。一是出台《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制度》,建立每两年分小区、分批次核查承租人保障资格,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动态核查机制。二是根据可配租房源、申请人情况及时开展保障房轮候配租,建立每年不低于1次的配租机制。

(14)加强保障房动态管理。一是开展承租资格动态核查工作,将已购置商品房、拥有高档汽车作为重点核查内容,2024年度已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129户成功进行了清退,对不配合清退的1户已提起诉讼。二是加大对违规转租保障房惩戒的宣传力度,在保障房小区各个单元口设立举报信箱、张贴宣传标语,宣传保障房有关政策,提醒承租户不能转租转借保障房。

(15)强化保障房租金收取监管。一是出台《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租金收缴管理制度》,要求各物业公司按月上交收取的租金,并形成租金月报表,实行票款月清月结。建立月清月结制度以来,共收取7个物业公司、11个保障房小区租金总计131.6195万元。二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违规截留租金的原观音路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6)加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对老城和徐桥公房用电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用电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更换,排除6处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对城乡自建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经各地摸底排查,截至目前,纳入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17户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三是通过印发《关于限期完成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并销号的通知》《工作提示函》《督办函》至属地乡镇,督导乡镇人民政府完成自建房整治并销号,截至目前,全县排查197处自建房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17)加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太湖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抽(巡)查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建立完善日常巡查及工程风险等级管理制度。二是根据工程风险等级,建立项目差异化分级清单,并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对问题较多项目提升监督检查频次与力度。

(18)提高质量安全监管质效。一是对考勤不合格且当前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约谈,共约谈60多位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二是修订印发《太湖县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月通报制度,对通报不合格的项目纳入我局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通报文件同步抄送至县公管局、县城管局以及相关建设单位。

(19)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监管闭环管理。一是建立在建项目巡查台账,对照台账存在问题逐一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进行“回头看”抽查,加强事后闭环管理。二是实行分类监管,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和移交案件等处置。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加大对屡改屡犯责任主体的检查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当前已差异化对陈湾留地安置项目和特色农产品集散地项目进行多次安全检查。三是组织开展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提升质量通病防治意识。

8.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20)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部署开展局系统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并形成县住建系统2024年度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四是部署开展住建系统警示教育,传导党风廉政建设压力,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

(2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县住建局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2024年工作要点,将工程建设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点监督工作,督促县住建局摸排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161个,自查发现问题19个,建章立制1个,此外,纪检监察组督查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1个,已督促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9.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22)严禁转嫁公务接待费。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公务接待管理,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县住建局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审计工作。

(23)严格管理窗口人员午餐补助。一是立行立改,按照规定对进驻数据资源管理局(原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自2018年以来重复领取的午餐补贴应退尽退。二是加强学习,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严格落实“一改两为”工作要求

(24)努力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落实太湖县工业项目建设减费用降成本政策,配套制定太湖县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费、勘察费和测绘费等费用减免“免申即享”实施细则,完善“惠企通平台”惠企政策和资金兑付业务办事指南。二是总结分析2023年我县办理建筑许可考核评议情况,对照考核指标,发现问题,补缺补差,争先进位。

(25)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一是常态化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实名制管理、分账管理、总包代发、劳资专管员到岗履职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二是按照规定从政府部门监管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1.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

(26)严格把关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审核。一是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等财务内控制度,进一步增强内控意识。二是修订县住建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收入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7)规范固定资产采购。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途径和采购程序,新增资产一律从“徽采云”平台采购,严格执行资产配置计划及相关审批程序。

(28)加强国有房产管理。一是对老城、徐桥直管公房进行登记汇总,341处公房办理国有资产登记。二是县房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相关事项的通知》。三是健全财务制度,严格票据管理,印发《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房屋租金收缴管理制度》。

12.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29)健全工程项目监管机制。一是制定《太湖县住建系统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对局系统内建设工程的发包、变更、验收、支付监管等各个环节及监管职责进行明确。二是建立太湖县住建局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包保制度,实行谁分管谁负责和重点工程联系包保制度。

(30)严格规范工程变更程序。一是集体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高工程变更管理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健全工程变更监管机制,制定《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31)严格把关工程款拨付。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县重点工程处全体职工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健全工程款拨付制度,规范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付款方式。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3.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

(3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二是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各1名。三是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监督管理,健全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和保障房等管理制度机制。增强机关股室和下属单位合力,协同抓好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管。

(33)加大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力度。一是局党组定期研究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工作进展,科学谋划新项目,巡察反馈以来,9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重点工程事宜。二是对在建未完工的明月路、清风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调查各项目推进缓慢原因,同时制定项目问题清单,落实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

(34)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一是局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对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学习,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规范。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组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党组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确保每位成员充分表达意见,形成集体决策。

14.抓严抓实基层党建

(35)落实党组督查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规范细化会议主题、形式、议程、讨论等环节,并由支部指定专人规范详实记录。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党建工作检查督查力度。三是定期对局属各支部和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

(四)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5.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36)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针对2021年十五届县委巡察“回头看”房管中心反馈的“房地产行业管理不到位、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短板、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县住建局党组督促房管中心全面梳理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并举一反三,加强行业管理服务,建立长效长治机制。

16.坚决压实整改具体责任

(37)坚决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规定文件。二是针对审计指出太湖县罗河南路道路工程变更不合规、工程管理不到位、合同履行不规范、验收过程不严谨等问题,已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二)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对未完成整改项目采取有力举措,加快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行动,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三)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在集中整改阶段建立的制度机制,坚决推动落地落实;把落实巡察整改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动解决制约本单位、本行业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促进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921;邮政地址:246400;电子邮箱:3227507996@qq.com。

 

  

                             中共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2月12日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