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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查改治”一体助力农村供水保障
   发布时间:2024-11-21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经核查,县老城水厂厂长吴某、副厂长黄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材料供应商所送礼品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近日,太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农村供水保障领域违纪案件。

今年4月份以来,太湖县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供水保障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督促县水利局等职能部门从工程招标投标、建设、质量、运行管护、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等方面排查农村供水保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排查问题48个。

“我们督促职能部门建立问题排查、问题整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线索移交、制度建设5个台账,确保整治工作任务底数清,整改进展一目了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协同监督合力,与县水利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定期对农村供水保障领域整治工作会商研判,调度推动。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深入一线实地督导11次,下发工作提醒函5份,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问题整改47个,推动职能部门建立完善《太湖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7项。对在农村供水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中发现干部职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3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县水利部门把加大供水保障资金投入,加快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作为解决边远山区群众饮水“急难愁盼”重要举措,监督推动县水利部门投入供水保障资金4699.54万元,新建北中镇望天水厂、刘畈乡栗树水厂等供水工程12处,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的村庄96个,惠及群众1.1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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